消费贷“利息低”?假象!贷款成本或高达36%,平台却大肆宣传“低日利率”

2020-11-16 17:22:10 和讯名家 

  导读:接近“爆表”了吗?中国居民杠杆率近60%。

  我们对十几个消费金融产品展开调研发现:不少公司以仅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条件低息误导贷款人的内容,以“日利率”、“日还款”等与实际执行利率表达方式不一致的方式宣传贷款利息。

  甚至有消费贷日贷款利率0.058%,消费者实际贷款成本或近36%。

  本文与你复盘消费金融平台10年“野蛮”增长史,持牌机构发展到27家,未来将是谁的天下?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21金融圈(jrquan21)

  记   者丨薛茹云

  编   辑丨江佩霞

  图 / 图虫

  10月22日,头部消费金融公司招联消费金融因侵害消费者权益遭到通报。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称,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

  这样的不实营销在消费金融行业是否为普遍现象?

  营销乱象之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如何?

  为此,我们对十几个消费金融产品展开调研,对其产品的营销推广、信息披露进行测评。

  这其中存在不少公司以仅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条件低息误导贷款人的内容,以“日利率”、“日还款”等与实际执行利率表达方式不一致的方式宣传贷款利息。

  同时,不少公司产品名称和广告语存在诱导贷款的风险,需要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不过,也有少部分公司已经开始在官网上披露年化利率区间,并提示信贷也有风险。

  营销“最低日息”揽客

  自2010年消费金融公司开始试点,走过十年,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发展到27家。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兴起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从成立初期的依靠渠道获客,到开始布局线上营销渠道,获客竞争逐步线上化。但在消费金融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营销乱象也层出不穷。

  媒体接到投诉比较多的是对消费金融的贷款利率投诉,通常指向多重收费、贷款利率过高以及在营销过程中未明确揭示信贷成本等。

  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发布新规,界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由于产品定位的差异,通常消费金融贷款的利率高于普通的银行个人贷款,年利率通常达到12%-36%。但消费金融公司通常在官网只展示最低利率或最低还款额,几家头部消费金融公司也不例外。

  消费金融平台测评

  我们选取了19家平台进行调研,分别为马上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度小满金融、苏宁消费金融、去哪儿网、唯品会、美团、北银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河北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长银消费金融、京东金融、微众银行。

  其中,有近八成的平台在官网或App宣传页面对于利率有所披露,但几乎展示的都是最低日利率。

  仅有捷信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平安消费金融公司与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在对客展示页面披露了年化利率,捷信消费金融及中银消费金融是其中唯二披露年化利率区间的机构。部分机构存在除了收取利息之外,还有收取其他类型费用的情况。

  (图片来源:中银消费金融官网)

  我们选取部分作为案例。

  捷信消费金融:日贷款利率0.058%

  消费者实际贷款成本或近36%

  其中捷信消费金融主营“消费贷”、“商品贷”,捷信官网显示,“捷信随心贷”商品贷贷款金额为1000元至10000元,可分期10期到24期,日贷款利率0.058%,年贷款利率21%。

  但除此之外,还有日客户服务费率0.040%,即年客户服务费率达到14.568%。且若发生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未偿付的金额按日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

  (图片来源:捷信官网)

  其中,客户服务费为按月支付,服务内容包含账户维护、24小时客服、还款渠道维护等。年贷款利率21%加上年客户服务费率近15%,实际需要支付的贷款成本或已近36%。

  此外,捷信客户还可自愿选择灵活保障服务包,服务包含:延期还款、变更还款日期、提前还款、个人保障,灵活保障服务包每月费用最高不超过初始贷款本金的1.7%。

  由此可见,在信息披露方面,捷信官网较为详尽地展示了各类商品贷、消费贷产品价目表,包括各区间贷款本金的贷款利率及客户服务费率。

  在消费金融公司当中并不多见,其信息披露相对比较充分。但是其各项费用总和,对用户而言,贷款成本可能接近36%。

  招联消费金融:并未展示年化利率

  再以招联消费金融为例。

  招联消费金融也抛出了优惠政策揽客。据其App显示,注册则享最高30天免息,最高可获额度20万元,首借再送50元现金。

  (图片来源:招联消费金融APP)

  招联金融旗下有互联网信用贷产品“好期贷”及互联网分期消费产品“信用付”,其App显示“好期贷”额度最高20万、1分钟到账、借1千元日息低至2毛9,并未展示年化利率。

  (图片来源:招联好期贷App)

  关于利率披露问题,招联金融回复表示,虽然宣传页未展示年化利率,但该公司在借款申请页面和借款合同中向客户展示了年化利率。

  安逸花:“最快1分钟放款”容易有歧义

  再以马上消费金融为例。

  其主要开展信用分期、商品分期、循环额度三大类业务,旗下产品“安逸花”最高额度可达20万,目标客群定位于具有积极的消费理念、拥有稳定工作的年轻群体,有明确资金用途的贷款主要投向家电、3C、装修、医疗、教育等。

  安逸花App显示了贷款申请的便捷性,“安逸花”额度最高20万、最快30秒审批、最快1分钟放款。利率方面,有部分宣传页用一千元一天利息0.48元起表示。

  (图片来源:安逸花App下载界面)

  不过,当记者致电马上消费金融客服时,客服表示,实际利率以贷款人申请时合同内容为准,且放款时间一般为24小时内,“最快1分钟放款”实际上容易有歧义。

  平安小橙花首页提示了最低年化利率

  除了捷信公开展示了年化利率,平安消费金融也提示了年化利率,不过是最低年化利率。

  该公司针对年轻用户推出了个人消费循环信用贷款产品——平安小橙花,小橙花App首页除最低日利率外,也提示了最低年化利率。

  公约:倡议贷款类金融广告

  应当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化利率

  一位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表示,通常从营销角度而言,年化利率高达20%以上,可能吓跑一批客户,而选择用日利率,则客户比较容易接受。目前没有明确的合规要求不能使用日利率。

  但近两年消费金融引发较多投诉,其中比较大的争议就是来自于客户可能对信贷成本并不知情。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要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即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今年11月9日,由上海市多个金融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制定的《金融广告发布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发布。

  《公约》指出,贷款类金融广告应当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化利率,不发布仅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条件低息误导贷款人的内容,不以“日利率”、“日还款”等与实际执行利率表达方式不一致的方式宣传贷款利息。

  《公约》提出,业务合作方受金融组织委托发布贷款业务撮合广告,必须标示委托方名称,不以自身名义对贷款种类、数额、利率、放款时限、资质审查、担保条件等内容做出保证性承诺。无担保资质不在广告中宣传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广告中应承诺并标注“在贷款金融机构收取息费外,不再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保险费等形式收取息费”。

  但从调研来看,目前各家消费金融公司在信息披露上,距离《公约》中的规范要求,还有较大的整改空间。

  “最低利率”屡见不鲜,“日利率”顶替“年利率”,年化利率区间甚少公布,还有平台存在收取“客户服务费”等多种收费名目。

  广告语的诱导性风险值得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居民杠杆率为39.9%,而2020年下半年杠杆率已达到59.7%。

  五年时间,上升高达近20%,这与消费金融的野蛮生长密不可分。

  资料来源:兴业研究

  电商、内容类App、生活类App,都开始上线金融产品,激烈的营销竞争使得各家平台在撰写宣传语及为旗下产品命名时也煞费苦心。

  其名称和宣传比较多宣传贷款的某些特性,但可能产生歧义。

  马上金融推出“安逸花”,苏宁金融推出“任性付”,度小满金融推出“有钱花”,北银消费金融推出“轻松付”,长银消费金融推出“畅开花”,海尔消费金融广告词喊出“享够花,才痛快”……

  毫无疑问,在互联网传播推广产品,强调“安逸”“任性”“轻松”“享受”,是有诱惑力的,然而,贷款是要还的。

  其产品名和公司宣传语容易引导消费者感受花钱、付款时的“随心所欲”,但也不免令人担忧这样的名字似乎只诱导消费,却容易让客户忽视还款压力,更何况还款利率还并不“普惠”。

  不过,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等在宣传语中强调了诚信,企业的价值引导相对较好。

  11月3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发文称,金融科技公司更多依据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往往形成过度授信,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危机,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近几年因为网贷巨大压力,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因为无法偿还贷款出现自杀等极端现象,这使得消费金融行业背上社会的“高利贷”“享乐主义”骂名,这就更加提醒整个行业如果要长期健康发展,必须在宣传上有所思考。

  监管加码消费者权益保护

  今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称,针对消费金融公司乱象的整治要点主要为公司治理、资产质量和业务经营。

  业务经营乱象则包括未明确披露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年化利率及费率、征信查询授权、贷款违约责任等涉及客户利益的重要信息,侵犯客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等。

  10月22日,消费金融行业头部公司招联消费金融因侵害消费者权益遭到通报。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称,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

  同时,通报还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还存在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的问题。

  自2018年以来,招联消费金融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近8000万元。

  但在联合贷款申请及贷后管理中,该公司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银保监会表示,招联消费金融的上述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对于此次监管检查中发现的营销宣传方面的问题,招联金融对21金融圈表示,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一是组织了排查,对各项营销宣传文本及话术进行了自查,对可能存在误导成分的内容进行了删除,对重要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是组织了全员培训,提升对外营销话术的规范性和用语的严谨性;三是内部完善了流程,加强了对宣传内容的管控。

  此外,今年还有消费金融公司被处罚。

  1月,中原消费金融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5万元;6月,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40万元罚款。

  银保监会强调,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融资收费新规”,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年5月,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中规定“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具体为:通过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和手机APP等渠道,以清晰、醒目方式公示价格信息和优惠政策,保障企业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定期评估所公示信息,及时更新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

  消费信贷在拉动内需,满足大众金融需求有积极和必要的意义,但整个行业同样需要警惕过度信贷诱导,以及可能背上高利贷以及享乐主义的负面评价的风险。做好消费者保护,倡导理性借贷,方能行业获得长远发展。

  本期编辑 刘巷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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